商品属性 | |
原产国(地区) | 香港 |
品牌 | 星加坡鱼尾狮(国际)药油厂 |
型号规格 | 38毫升/支 |
成份 | 薄荷脑,水杨酸甲脂,樟脑,薄荷油,松节油及其他辅料加至100% |
特别说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中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以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消费者告知书
尊敬的消费者,根据财关税2016年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年49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海关总署194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跨境电商产品以及清关环节有以下注意事项:
1.您通过本网站/APP购买的所有跨境商品等同于境外购买,仅限个人自用,不得进行二次销售。
2.您购买的所有跨境商品相关的质量、健康、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项目标准符合国外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质量安全标准存在差异,由此可能产生的危害或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其他风险,将由您个人承担,故请了解相关信息后再做下单购买。
3.跨境电商平台购买的境外商品可能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说明书,请留意网站产品中文介绍或者联系客服人员咨询(商财发[2018]486号文)。
4.订单清关环节,海关可能会抽查验核订单真实性,拨打购买人电话核实信息,必要时可能需要提供订购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手持身份证照片验核交易真实性
5.根据财关税2018年第49号文件《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6.建议您对境外商品进行一定的了解并评估是否适合自己使用后再下单,感谢您的配合。